商铺招租公告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现将医院共和门诊部南侧商铺进行对外招租,有关条款及要求如下:
一、该商铺基本情况及经营范围限制
1、该商铺面积约61平方米,属企业自有房产,未办理各项商业许可。
2、本商铺仅可以经营百货、服装、五金、电器。不允许经营餐饮、医疗(除非与医院相关科室有协助)、药品、化工原材料及易爆易燃危险项目,以及该地段不允许经营的其它项目。
3、本商铺的经营项目不能产生油烟、恶臭、噪音、振动、热污染、光污染等。
二、承租要求
1、须是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居民,具完全的民事权利。
2、须具备办理相关的经营许可的能力,承租方自行办理经营的各项相关许可,且费用自付(医院可提供相关材料)。
3、承租方须以完全包干的形式整体对商铺实行承租,并不得自行对该商铺进行整体转租。
4、承租方需根据经营项目自行改建、加装相关设施及装潢等,不得对房屋进行破坏性的结构改变。
三、联系及谈判注意事项
1、《邀请函》领取时间:于2012年6月29日下午五时前到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总务基建科领取《邀请函》。竞标资料在竞争性谈判前送达。
2、谈判时间:初定2012年7月2 日下午(暂定)。
3、中标单位5天内不签订合同,被视为放弃。中标后如不履行合同,承诺保证金(5000元)不退还。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总务基建科 61321747 61326034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