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审批及报销程序
1、个人向会议投寄论文前,由科主任审阅“会议征文通知”及论文,符合条件并签署同意意见、科教科盖章方可寄出,科主任参加会议,将论文直接交科教科评审;
2、与会者接到会议正式通知,由科主任签字后报科教科登记备案后,方可参加会议。未经科教批准、备案者,一律不予报销。
3、参加会议者须向科主任请假并交代有关工作安排。科主任外出还须到医务科或相关职能部门请假备案,经分管院长批准。
4、会议结束后,凭会议通知和相关票据由科主任证明,到科教科登记备案,由财务科按相关政策核准费用,再经分管院长签字方可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