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专科(包括重点学科、重点扶持学科,下同)的建设和管理,满足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建设的需要,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结合《国家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药学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建设总体目标:建成一批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重点专科,实现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临床建设的新跨越,全面提升医院竞争力和社会影响力。
第二章 申报与评选
第三条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按照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医院临床科室技术标准》,结合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实际制定。
第四条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的申报,由医院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推荐,报上级主管部门评审。医院优先考虑从院级重点专科中推荐申报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医院成立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医院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
第六条 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为:领导重点专科建设的工作,制定重点专科建设的各项管理制度,检查监督和研究解决重点专科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例会研究重点专科建设问题。
第七条 重点专科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负责重点专科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点专科的申报、评审、检查、评估、验收和经费管理,协调解决重点专科建设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督促落实重点专科建设目标。积极组建重点专科群,注重交叉专科和新兴专科的培植。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八条 重点专科建设实行学科带头人负责制。学科带头人负责履行与完成重点专科建设所应达到的具体指标及其重点专科目标书所约定的各项内容。学科带头人根据需要可以指定一名重点专科建设工作秘书,协助学科带头人处理重点专科建设的日常工作和一定范围内的经费管理工作。
第九条 重点专科应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总体规划,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制定重点专科建设规划,包括师资队伍、科研平台、科研发展方向等方面的规划,进行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并制定合理的建设经费使用计划。
第十条 重点专科每年应提交书面总结报告,内容包括:科研项目、发表的论文、成果的获奖与转化、研究生的培养、学术队伍建设、学术协作与交流、实验室建设、经费使用等情况,以及在重点专科建设过程存在的问题及拟解决的办法等。
第十一条 医院对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在出国人员选派、专职科技人员编制分配、职称设岗、重点教师培养、购置图书资料和科研仪器设备投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重点专科建设的急需人才,可按医院的相关政策,采取特事特办的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 加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科的学术梯队建设,每个重点专科应明确l-2名后备学科带头人培养选拔对象,3-4名学术骨干培养对象。
第五章 经费与管理
第十三条 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按照下拨经费的1:1给予配套支持。对只立项不资助的国家级重点专科,医院给予100万元的支持经费;对只立项不资助的国家级重点扶持学科,医院给予80万元的支持经费;对只立项不资助的省部级重点专科,医院给予50万元的支持经费;对只立项不资助的省部级重点扶持学科,医院给予30万元的支持经费。如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建设的总经费(包括医院配套)少于医院给予同一级别重点专科资助的建设经费,则医院给予补齐至该级别重点专科经费的标准。如省部级及以上重点专科同时又是院级重点专科,则院级建设经费不再给予。
第十四条 为鼓励专科建设,医院对每个新增的国家级重点专科团队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每个新增的国家级重点扶持学科团队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每个新增的省部级重点专科团队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每个新增的省部级重点扶持学科团队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一专科取得的不同层次重点专科不重复奖励。
第十五条 学科带头人在建设期内每人每月按下列标准发放补贴:国家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2000元;国家级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带头人1600元;省部级重点专科学科带头人1000元;省部级重点扶持学科学科带头人800元。如该重点专科同时为院级重点专科,则学科带头人的补贴取最高者发放,不重复发放。
第十六条 省部级重点专科的建设目标应在院级重点专科合同书要求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在建设期间的年度和终期分别进行绩效考评,对于考核不达标的学科限期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专科,取消学科带头人的补贴,终止重点专科配套经费的拨付,并给予通报批评;对于建设完成过程中,成绩显著、效益突出、顺利通过上级相关部门验收的重点专科,医院将另行给予表彰。
第十七条 重点专科建设办公室在重点专科下达的经费中提取5%作为学科建设管理费。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其它未尽事宜可参照《广东药学院重点学科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本管理办法由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