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会时间
伦理委员会开会时间定于每月第三周,在此时间之外安排伦理会议均视为加急会议审查。
二、递交材料要求
伦理资料必须至少在上会前一周向秘书同时递交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发送至gylunli@163.com),目录清单见“下载专区”—《药物临床试验/科研课题/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送审文件清单》,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公司申办)伦理资料须在机构立项后提交》。《伦理委员会投票表》电子版通过初审后,双面打印一式十份由研究者签名与知情同意书复印件十份,递交伦理委员会。
三、研究项目的受理
递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秘书对送审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伦理委员会主任审定研究项目的审查方式。
四、伦理审查决定的传达
会议审查决定后10个工作日完成决定的传达。
快速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决定的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