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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8

共青团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临床医学院团委(下简称院团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临床医学院党总支(下简称院党总支)和药学院团委(下简称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团结、教育和引导青年”的工作方针,坚持“多做实事”的原则,加强院风、学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团内的民主建设,倡导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保证团员行使民主权利,对重大问题有决定权。不断提高青年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不断完善团的各项制度,主动关心青年的生活和工作,为青年多办实事,切实维护青年团员的利益;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使团的工作能有效地、有序地进行,努力把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的团建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第二章团委机构设置

一、院团委委员会由本院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由该支部团员大会选举产生。院团委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一年,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一年。
二、院团员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经院团委批准亦可提前或延期进行。
三、院团委委员会选举必须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差额选举产生,充分体现团员选举人的意志,被选举人所得票数必须超过半数方能当选,并申报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批准。
四、学院团委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书记一名、副书记一至两名与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学术实践部和文体部等职能部门。支部委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可设置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等,并申报院团委委员会批准。院团委书记原则上由教师党员或团员担任;副书记和各部部长由书记提名,并经学院团委委员会审查讨论决定,一般由学生担任;副部长、干事由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直接聘任。

第三章团委工作职责范围

第一节团委职能

(一)根据校团委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临床医学院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团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团委委员会议和各支部书记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布置和检查团的工作,并经常向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汇报、反映情况,努力开拓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团工作新局面,当好党的助手。
(二)组织开展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新形势下,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邓小平理论;配合学校以及学院进行思想教育、校风、学风教育,专业思想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当好党的助手,积极推进临床医学院的建设。
(三)抓好团的组织建设,丰富团的组织生活,健全团的各项制度,教育团员履行团员的义务,保证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知识,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配合党组织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的工作;抓好各级团干部的培训,做好团组织关系的转接和团组织情况的统计工作;负责全院团员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对违反团纪的团员进行教育和处分。
(四)抓好团的宣传工作,发现典型,组织评选、总结、宣传、表彰好人好事,树立楷模。
(五)组织对团员思想状况的调查、分析和对团工作的总结、研究;组织和开展“达标创优”活动,抓好评选和表彰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工作。
(六)组织开展“创新主题团日”活动,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能力,增长学生才干,协调与学生会的关系,共同把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的学生工作搞好,努力推动校园文化建设。
(七)完成院党总支和校团委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二节 团委各部门工作职责范围

(一)团委书记:
1.负责和支持院团委的全面工作,定期召开院团委例会,及时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委的指示、精神;听取院团委各部门、支部的工作汇报;检查督促院团委各部门、各支部落实各项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定期向院党总支和校团委汇报院团委工作开展情况和一些重大问题;并请示工作。
3.抓好院团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加强团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教育,健全组织,关心、了解团员、团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发现问题并及时给予纠正。
4.全面协调院分团委各部门的分工合作,组织布置团的各项活动,及时、全面了解分团委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给予指导和总结。
5.保持与兄弟院系分团委和有关部门的密切联系,相互学习,增强团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团工作的发展。
(二)副书记:
1.根据院团委的工作职责,协助书记工作,做好书记的得力助手。
2.协助书记做好团委全局工作的决策和主持团委日常工作。
3.认真抓好团委各部门的工作。
4.书记不在时,执行书记的职责。
5.认真完成书记和委员会交给的有关事宜,并对其负责。
(三)秘书处:
1.工作的职责:统筹、协调和落实院团委的日常工作,并及时向书记、副书记汇报。
2.协助书记、副书记工作,做好其得力助手。
3.召集、主持院团委各类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应的会务工作,负责各类会议的记录和考勤工作。
4.根据院团委的工作指示精神,统筹全院的团工作,协调好各部门工作,使各部门工作互相配合,促进团结,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
5.根据学院的具体情况,健全和完善院团委的各项工作制度。
6.书记、副书记不在时,执行团委书记的职责,保证团委工作的正常运作。
7.根据书记的指示,制定新学年的工作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执行。
8.负责院学生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
9.负责部分外联工作,拓宽团工作的渠道和形式,通过与外部组织的交流和合作,完善自身的建设。
10.负责团内各类文件的收发及存档工作。
11.每个月不定时向副书记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开展活动。
(四)组织部:
1.了解各支部的组织建设情况,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进行安排并提出计划和建议。
2.对团员进行登记注册,管理团员团籍及团员档案,并负责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团员注册和组织情况统计,办理进步青年入团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
3.负责团课教育,制定团课教育计划。
4.定期召开支书、组织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文件,交流情况,检查、布置工作。
5.负责本院团干、团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6.负责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和表彰先进及处理违纪工作。
7.做好“推优”工作,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干、团员。
8.组织团员学习党组织与上级团委新时期的路线和决议精神。
9.组织好“先进团支部”的评比工作。
10.每个月不定期向副书记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五)宣传部:
1.配合党、团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阶段院团委的工作重点,提出院团委每学期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宣传工作。
3.抓好宣传队伍的建设,定期召开支部宣传委员会议,布置宣传任务。组织各项相关的技能培训或比赛等。
4.制定和完善团委的宣传制度。
5.认真完成上级团委交给的宣传任务。
6.每个月不定期向副书记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活动。
(六)学术实践部:
1.负责团委外联工作,拓宽活动的渠道和形式,引导和组织青年团员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建立和巩固社会实践基地。
2.安排本院团员进行各种有意义的实践活动,并对实践报告进行评优、表彰和汇编成册,并上报团委。
3.积极引导、鼓励拓展学生组织或参与社团的实践活动,打造出学院的社团服务品牌。
4.开展对青年的思想状况、特点的调查,掌握青年的特点,为团委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依据。
5.做好各时期团委工作的信息反馈,开展对新时期团员工作的研究,为及时纠正团委工作中的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和开展团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关心本院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定期进行有关的调查了解,及时解决同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为同学提高各类信息。
7.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学术活动,组织见习、实习班级的经验交流和总结活动。
8.积极响应上级团组织的号召,做好各项实践工作。
9.每个月不定期向副书记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
(七)文体部:
1.配合团委工作的主旨,组织团员、非团员学生开展各种丰富、有益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提高欧宝娱乐app手机版下载安装 青年的文娱体育水平。
2.加强和院学生会的交流与合作,搞好每年的迎新和欢送的文体活动以及校园文化艺术节的活动。
4.指导各支部搞好“创新主题团日”活动。
5.每个月不定期向副书记汇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
(八)青年志愿者服务部
??? 1.美化校园,促进校园文明建设。
2.社区服务,为老师同学和需要帮助的市民提供志愿服务。
3.信息中转,为广大同学提供信息服务。
4.为学校的大型赛事、会议及文艺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5.开展与兄弟院系的义务服务活动,加强交流,共建文明。
6.开展与校外青年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并共同开展大型服务活动。
7.协助社区医疗志愿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第三节 团支部、支委工作职责

(一)团支部:
1.根据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结合本团支部实际制订每学期工作计划。安排和组织好支部的各项工作。
2.在团组织的活动中,开展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前途理想、专业思想、人生观、道德观念、遵纪守法的教育,引导和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
3.做好发展新团员和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按上级团组织要求,组织好评选优秀团员、团干部工作,对犯有错误的团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经批评教育后仍未悔改的,交由上级团组织处理;
4.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积极做好推优工作。
5.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帮助团员青年明确学习目的,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扩大知识视野,培养正当的兴趣爱好,陶冶高尚的情操。
(二)书记:负责团支部的全面工作,及时传达贯彻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随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请示和汇报团支部的工作,从团支部实际出发,提出工作计划,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负责督促检查支委决议执行情况,定期总结工作,向团支部大会汇报;搞好支委会建设,关心支委和支部团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调动支委其他团干部的积极性,督促和帮助他们做好分管的工作;组织开展团日活动;协助辅导员和班主任,协同班委会开展其他工作。
(三)副书记:负责协助书记策划和开展支部的全面工作;认真学习《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发展新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正确掌握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指导推优小组做好推优入党的工作,协助组织团员进行党章学习,安排和组织班级党课内容和形式,协助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四)组织委员:负责团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经常检查团员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遵守纪律的情况,安排好支部团课和组织生活内容,督促过好组织生活,负责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好发展新团员、超龄团员离团的工作;负责支部团课和组织生活的考勤;团员管理,收团费、团员的统计、新团员的编组、颁发团徽、团员证,接转团员的组织关系,做好《支部工作手册》的记录工作和组织团员撰写“团员日记”;协助副书记做好入党推优工作。
(五)宣传委员: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提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活动内容,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时事政治,配合政治教师上好马列主义基础理论课、德育课、时事形势课;搞好宣传工作,表扬好人好事,批评不良风气。

  1. 团员管理

 

第一节团员证制度

团员证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以团员证为媒介进行团员管理的一项组织工作制度,由团员证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管理暂行条例》构成。
一、团员证日常管理
1.团员证的颁发:新团员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通过郑重方式向其颁发团员证,团员证须经校团委统一编号,贴有本人照片并由上级团委加盖骑缝钢印为有效。
2.建立《团员花名册》,团支部须建立与本支部团员证相对应的《团员花名册》,以掌握团员的基本情况,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团员团籍注销等情况。
3.团员持团员证参加团内活动。
4.团员证必须妥善保管。为了严肃团员证的管理,凡是不慎遗失团员证的团员都应补办团员证。补办团员证程序:(1)补办团员证的团员必须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并作出检讨;(2)对遗失团员证的团员,团支部委员会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3)经委员会同意,团支部将补办团员证的申请书、检讨书、相片以及工本费按规定上交院团委组织部统一办理;(4)院团委组织部重新在团员登记表中注册、登记。
二、组织关系转接
1.组织部应在每年六月前收齐毕业生团员证,在团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内填写转出组织关系时间,注明和掌握团费收缴情况,统一到校团委办理转出组织关系。
2.新生组织关系转入时间为九月,组织部应在九月份收齐新生团员证,填写好转入时间,并到校团委统一处理转入组织关系。
3.由院团委组织部按校团委的要求,组织人员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的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4.转接团的组织关系必须具备的条件:(1)新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入:①团员证中团员的基本情况填写完备;②团员证加盖有团组织的钢印;③团员证中有原单位团组织关系转出的签章;④团员的档案已经转入广东药学院;⑤团员证注册正常;(2)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的转出按校团委的规定具体操作。
三、团籍年度注册
团籍年度注册以支部为单位,结合团员民主评议进行,每年注册时间为三月至四月,团籍年度注册一般程序是:
1.以组织生活方形式,由团员汇报一年来参加团的活动情况的思想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
2.支委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听取团员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团员监督。
3.由团支部组织委员验收团员上年度团费收缴情况,并收缴拖欠的团费。
4.对符合注册条件(即评议合格)的团员,由团支部组织委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如盖注册专用章;对评议不合格的团员,不予注册。
5.年度注册后,团支部应及时向团委组织部汇报注册情况,并根据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组织部应及时向校团委汇报注册情况。
四、团员和团干的档案管理
(一)院团委组织部每学期对全院团干进行登记,每学年对新生团员进行登记。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交校团委,一份由院团委存档。
(二)新生团员的档案必须在入学报到后一个月转入,组织部收齐后交校团委统一管理。
(三)团员在校期间的表现,何时何故受奖励(或处罚)的情况都要写进团员档案内,是团干的,要另加注明担任何种职务,有何成就,何时何故受到奖励(或处罚)。
(四)团员档案随学生毕业离校转入工作单位。
(五)评选优秀团员、团干的有关资料(自我鉴定、总结等)收入院团委管理。
(六)档案借出和归还都要做好登记。

第二节团员的发展和离团制度

一、发展新团员
团支部要对本支部的团外适龄青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他们学习团的基本知识,鼓励他们向团组织靠拢,并适当吸收他们参加团的一些活动。当团外青年向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时,要指定团员做好培养工作,当他们具备入团条件时,要及时发展其入团。一般新生至少应有一个学期考察期才能入团。
1、发展新团员要履行的手续:
(1)要求入团的青年向应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本人对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动机;本人的经历、优缺点;家庭情况及主要的社会关系等。
(2)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两名团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请,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介绍人应负责向申请人说明团章及团的有关方面情况,向团组织说明申请人的经历、思想状况及日常表现,以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3)团支部成员推荐,在广泛听取单位内外意见后,由支委会讨论决定。
(4)颁发、填写入团志愿书,一般可以利用会议颁发志愿书,也可个别颁发。
(5)团支部大会讨论,会议必须有支部内五分之四以上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必须是到会团员(有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6)院团委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审批,报校团委批准,批准后发新团员批准通知书,新团员的团龄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召开发展新团员的支部大会的一般程序是:会议应由团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报告出席会议的团员、青年人数以及会议主要内容,然后由申请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阐述介绍人介绍申请人入团的理由;团员讨论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团条件;举行表决;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支部总结。会议可邀请要求入团的积极分子参加。团支部大会的决议一经通过,任何个人不得随意否定,团支委会须将支部大会对申请人所提意见认真地综合归纳,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在入团志愿书中“团支部决议”栏内。并写清参加支部大会应到和实到的团员数、表决结果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
2、新团员入团宣誓
入团宣誓是对新团员一次严肃、庄重的教育。团旗代表着团组织,誓词概括了团员对共产主义事业和对团组织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入团宣誓,是新团员对团组织表示自己的责任,是新团员对团组织表示自己的决心和宣言。
(1)入团誓词: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2)入团宣誓仪式以院团委为单位组织,一般每学期组织一次。可以专门开会举行,也可以结合团的其他会议举行。可以吸收部分申请入团的青年积极分子参加。
(3)仪式的程序一般是:
①会议主持人或院、系团委负责人宣布新团员名单。
②向新团员颁发团员证、团徽。
③由院团委负责人带领宣誓(领誓人和宣誓人面向团旗,将握拳右手举过头,领誓人念一句,宣誓人跟着念一句,念到“宣誓人”时,宣誓人应跟着报出自己的名字)。
二、超龄团员的离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岁,除个别团干部工作需要保留团籍及其在团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一般都要办理离团手续。
超龄团员离团的手续:超龄团员以书面形式向团支部提出离团要求,团支部或院团委干部与超龄团员个别谈话,肯定其在团内的进步和成绩,指出努力方向,听取其对团工作的意见;通过支部大会或其他活动形式举行离团仪式颁发“团员超龄离团纪念证”。有条件的可以赠送离团纪念品;超龄团员离团后,校团委或院团委应在他的入团志愿书或团员登记表上注明何时何地超龄离团。

  1. 团的基层组织和组织生活

 

第一节 团的基层组织
团的基层组织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加强团的基层建设对于增强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发挥团组织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根据临床医学院的实际情况,学院设团委,各班设团支部。
一、团的基层组织设立的原则:
1.有利于正常地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2.有利于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和管理。
3.有利于团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4.有利于团员发展工作。
二、团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
1.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2.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建设作贡献。
3.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发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斗争。
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工作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
5.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收缴团费,办理适龄青年的离团手续等工作。
6.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7.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

第二节 团支部组织生活制度
团支部组织生活是实现团的任务的基本途径,是对团员进行教育与管理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必要手段和基本形式。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以及团组织开展的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和团课。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员起码的义务和权利。
一、 团支部生活的基本内容:
1.团的组织生活应组织团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内外重大时事,进行形势、政策和时事政治的教育,学习团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团的文件;
2.进行团的组织观念和党的组织观念教育;学习先进人物事迹,开展学习讨论;分析团员思想,表扬好人好事;开展团内批评与自我批评;
3.总结、讨论支部工作;讨论发展新团员,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
4.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5.加强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结合学校思想教育工作,开展专业思想教育,交流学习经验;
7.开展前途、理想、人生观、世界观、道德和法律常识等方面的教育。
二、 团支部组织生活的时间与安排:
1.团支部组织生活原则上每两周一次(即每学期八至九次),具体时间由各支部根据实际安排。
2.一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团的基础知识教育为主,全面进行一次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并进行考核。
3.二、三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学习马列主义基本原理,把握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前途理想教育,道德法纪教育、校风、学风教育为主。
4.四、五年级团支部组织生活应以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为主。走工农相结合道路,服从党的需要,献身医药事业为主。
5.各年级团的组织生活都要抓好形势、任务与政策教育,专业思想的教育。
三、每学期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其中三次时间由院团委统一布置,一次支部大会(制订工作计划或总结工作)。一次民主生活会,一次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会议,其余由各支部灵活掌握。
四、各支部过组织生活必须遵照以下要求:
1.必须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详细记录每次团组织生活的情况(包括活动主题、目的、过程、效果、参加人数和存在问题等)。
2.团组织生活要突出活动的思想性,既要做到生动活泼,使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娱乐性相结合,防止空洞的说教式,又要防止一味追求趣味性、娱乐性,而忽视思想性的倾向。
3.团员要自觉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院团委干部要经常对各支部进行检查,了解情况。每学期未经请假两次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者除记旷课外,支部予以点名批评,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团的处分。

 

第三节 团员日记实施办法
(一)团员日记实施的目的
为了便于学院团委及时了解团的基层建设和团员的思想动态,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同时便于团员交流思想,表达对团组织的愿望,学院团委实施写团员日记活动。
(二)团员日记实施的要求
1.一年级各支部每天至少写一篇团员日记(周六、日除外);二、三年级各支部至少每两天写一篇团员日记(包括周六、日);四、五年级各支部以自愿形式为主,自由开展。
2.各支部团支委监督实施,支部团员必须认真对待。
3.各支部团员日记每月28日定期交由院分团委委员检查,各委员须及时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并作好相应的引导工作,及时向学院团委反映情况。
4.学院团委于学期中、学期末定期收检各支部团员日记。必要时可随机抽检。
5.学院分团委每学期对团员日记进行评优,对于优秀团员日记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酌情推荐到学校刊物发表。
(三)团员日记的内容要求及评优
1.内容要求健康积极,思想上进;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团员生活;
3.对团的基层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4.认真对待,书写工整,文笔流畅,朴素自然,结构合理;
5.对校院文教,学生工作,思想教育等方面能提出一些创建性建议;
6.能及时反映学习、生活、工作中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或困惑;
7.反映对国内外,社会,校园大事的意见和看法;
8.其他健康上进的题材。

 

 

第六章 团委制度建设

第一节 会议制度
(一)团委委员会例会制度
1.学院团委委员会由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委员长和副委员长,原则上团委正副书记由正副委员长担任。
2.团委委员会例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举行,由委员长召集委员会委员参加。
3.会议一般由委员长主持,会上进行信息交流和讨论,总结、安排团委近期工作任务。
4.团委书记因事不能到会,会后副书记或秘书长须向书记汇报会议内容及决议。
5.重大工作、活动的决策,应通过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并由书记或副书记负责向院党总支和校团委请示批准。
6.秘书处负责会议的考勤和记录。
(二)部长例会制度
1.部长例会每两周举行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工作期间视工作需要另不定期召开部长例会。确实不能参加例会者,需向团委书记请假,并由本部门其他干部代为出席,否则根据制度处理。
3.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工作证,提前五分钟到场,并自觉在签到表上签到。
4.部长例会由副书记主持,书记、副书记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各部部长汇报上两周的工作情况,布置下两周的工作任务,并由副书记对院团委整体工作进行总结,作出指导。
5.部长例会过程中,与会者可对院团委工作的多个方面进行讨论,最终由书记处作出决议。
6.会议前征得书记处同意的前提下,各部部长可安排本部干事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干部对会议所讨论的问题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7.秘书处负责会议考勤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部门例会制度
1.部门例会出席人员为该部门正副部长、干事。
2.会议由各部自行召开,形式自定,会议时间、地点由部长确定,可邀请副书记出席。
3.会议由部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听取干事汇报上一阶段的工作情况,对部门内部工作进行总结,布置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
4.部门会议之后,部长应向副书记汇报会议情况。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工作证,提前五分钟到场,并自觉在签到表上签到。
6.与会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否则一概以缺席处理。
8.做好考勤工作和会议记录。
(四)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1.支部委员会议出席人员为团委职能部门正副部长及各支部对应委员。
2.会议时间、地点由团委职能部门决定,可邀请副书记出席。
3.会议由团委职能部门的部长主持,商讨本部门的工作活动计划,听取各支部对应委员汇报阶段性工作情况,布置接下来的工作任务。
4.会议结束后,团委职能部门的部长应向副书记汇报会议情况。
5.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齐,佩带工作证,提前五分钟到场,并自觉在签到表上签到。
6.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由支部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7.做好考勤工作和会议记录。
(五)支部会议制度
1.支部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支部委员召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形式由支部书记决定。
2.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目的是商讨有关活动的决策及工作,对支部阶段性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
3.支部各委员必须依时出席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支部书记请假。
4.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节 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制度
1.院团委(包括各部门)及各团支部都必须制订长期、中期、近期的工作计划,并做好相应的工作总结。院团委总计划及总结由秘书处根据各部门及各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制订,并上交上级团委等。
2.各部门及各支部的工作计划及总结要及时上交团委秘书处备案,上交时要求统一要求一式两份。
3.各部门及支部每组织一次较大型的活动都必须写好详细的工作计划或活动方案,活动完成后也要进行效果分析,及时总结,为以后的工作提供经验,并交秘书处备案。
4.各部门必须在每月全体会议前写好该月的工作总结及简略的下月工作计划,并交到秘书处。

第三节 考勤制度
1.收到团委会议活动通知单或口头通知者,必须准时出席。
2.召开各种会议前,团委干部须自觉提前五分钟到场,佩带好工作证,并在签到本上签到。
3.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交到秘书处,有紧急情况不能出席会议或活动,须先口头请假,过后再交假条;假条将交秘书处存档。
4.会议时间在45分钟以下的,迟到会议总时间的1/3以上为缺席;会议时间在45分钟以上的,迟到20分钟为缺席
5.缺席次数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6.团委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应出席者未经批准而不参加的,无视制度处理。
7.团委干部无故缺席一次,提出口头警告;三次在会议上作公开检讨并取消评优资格;五次留用察看并通报批评,委员会有权罢免其职务。
8.每次会议或活动后,秘书处认真填写“团委干部考勤表”并存档。
9.以上各项制度,由组织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四节 工作证使用管理制度
1.凡学院团委干部均发给工作证,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内须佩戴工作证。
3.持证人自觉接受全校师生民主监督,不得使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工作证须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组织部报告并补办。
5.组织部负责制证工作,并实行统一管理。
6.工作证制证时需加盖“共青团广东药学院临床医学院委员会”印章方才有效。
7.组织部对学院团委干部工作证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节财务管理制度
1.学院团委的活动经费,由副书记直接向书记申请,副书记负责经费保管和经费使用登记。
2.团委各部门举办活动的经费预算必须在举办前一周上交副书记,并由副书记签名领取经费。
3.团委各部门应从节约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活动后一周内由主办部门收齐发票后统一结帐。
4.经书记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发票到秘书处办理,报销凭票背面须注明经费用途、经手人(签名)、证明人(签名)、时间。
5.经批准的正当的经费,因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或书记证明的凭条报销。
6.秘书处的干部协助各部门的经费使用与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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